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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省级及杭州市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加油(定点 采购)服务机构名单的通知

省级各单位,杭州市财政局:

2021—2022年度省级及杭州市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加油(定点采购)服务机构,已经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开征集,现将结果予以公布。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服务机构、服务期限及承诺优惠率

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杭州东恒石油有限公司、浙江省公务用车管理中心和浙江省友谊汽车客运有限公司省府路加油站联合体、浙江东海石油实业有限公司为本次入围的服务机构(供应商名单、联系方式和承诺优惠率详见附件1)。

服务期限自《2021—2022年度省级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加油(定点采购)项目框架协议》(范本详见附件2)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二、实施范围和方式

在杭(含萧山、余杭、富阳、临安)省级和杭州市、区(不含桐庐、建德、淳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简称预算单位)年度采购预算金额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公务用车加油服务,应当选择入围机构进行采购。因入围机构网点数量不足、分布不均衡等实际情况,选择入围机构将导致运行成本增加的,预算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另选一家未入围机构提供服务(紧急需要除外)。

三、其他事项

1.预算单位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服务市场—车辆加油系统实施定点采购,应严格按照单位内控制度规定,根据入围机构承诺优惠率和服务水平择优选择供应商。操作手册在政采云平台公布。

如因客观原因选择未入围机构提供服务,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建议书(采购实施计划)时选择“自行采购”,实施线下采购。

2.公务用车加油原则上实施“一车一卡”,预算单位原IC卡保留使用,也可持单位介绍信新办IC卡,原有IC卡作废。

3.其它地区自行征集公务用车加油(定点采购)服务机构。非在杭省级预算单位可使用当地征集的定点服务机构,也可按照有利于降低运行成本或者满足紧急需要的原则自行确定服务机构。

4.有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省财政厅采监处冯华,办电:0571-87055741;

交易协调:省政府采购中心张嫣,办电:0571-88907711;

技术支持:政采云平台,客服电话:4008817190。


附件:1.2021—2022年度省级及杭州市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加油(定点采购)服务机构名单

2.2021—2022年度省级及杭州市网上服务市场用车加油(定点采购)项目框架协议(范本)



转载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laws/2021-10-13/14827.html?utm=web-government-front.4aa179da.0.0.95959130437311ecbad2df575d4b3507

浙江省财政厅

2021年10月13日

上一条: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公务出行车辆租赁定点服务采购结果的通知 下一条: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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