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处是负责国有资产管理(主要指固定资产)、招投标工作及职工住房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对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流程;
2.负责编制学校年度办公设备资产配置计划,参与政府采购预算审核及论证;
3.负责教学、科研及行政办公等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的采购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办公设备配置工作;
5.负责做好省财政厅、省采购中心、招标采购公司的沟通与协调,督促与指导学校各部门自行采购工作;
6.负责做好政采云平台系统的信息维护和审核工作,做好政府采购情况的信息统计工作;
7.负责做好资产验收、登记入库、变动转移、清查盘点、报废处置等资产管理工作;
8.负责做好与计财处新增资产和资产折旧的账务核对工作;
9.负责做好学校教职工住房补贴申领的审核报批、补贴调整、证明开具、住房管理等工作;
10.负责做好资产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配合资产公司开展下属公司的考核工作;
11.负责本部门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
12.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