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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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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处部门职责


资产管理处是负责国有资产管理(主要指固定资产)、招投标工作及职工住房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对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流程

2.负责编制学校年度办公设备资产配置计划参与政府采购预算审核及论证

3.负责教学、科研及行政办公等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的采购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办公设备配置工作

5.负责做好省财政厅、省采购中心、招标采购公司的沟通与协调督促与指导学校各部门自行采购工作

6.负责做好政采云平台系统的信息维护和审核工作做好政府采购情况的信息统计工作

7.负责做好资产验收、登记入库、变动转移、清查盘点、报废处置等资产管理工作

8.负责做好与计财处新增资产和资产折旧的账务核对工作

9.负责做好学校教职工住房补贴申领的审核报批、补贴调整、证明开具、住房管理等工作

10.负责做好资产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配合资产公司开展下属公司的考核工作

11.负责本部门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

12.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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