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规章制度

省内政策

当前位置: 首页>>规章制度>>省内政策
关于明确2023-2024年度省级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相关事项的函

省级各单位

为做好省级单位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工作,省政府采购中心依法公开征集确定2023—2024年度省级单位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省级单位)采购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实行框架协议采购

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分为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燃油车)和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新能源车)。

协议有效期、入围服务机构名单、优惠率及服务承诺

可至浙江政府采购网项目采购/电子卖场大厅-框架协议模块查询。

三、服务机构已承诺采用“先服务、后结算”制度,省级单位原则上不用在服务前向服务机构提供押金、抵押、信用授权等担保。

四、服务报价中不包括过路过桥(渡)费、停车费、司机食宿费,上述费用按实结算(其中司机食宿费不得超过浙江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标准)。

、省级单位采购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的,应当在本次入围的服务机构中直接选定并且就服务内容、价格及其他优惠措施与所选定的服务机构进行协商。省级单位对服务机构的选定、具体租车、结算程序与监督管理在政采云框架协议系统办理,但是另有规定的除外。

省级单位支付前,应当办理采购预算执行确定书。

六、省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各市、县(市、区)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成立的公务用车保障平台,为公务出行主要保障单位,同级预算单位可以直接向其采购省级单位支付前办理集中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内网备案的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

、内部机构备案各省级单位原已设立车辆服务机构,该机构提供的服务内容、标准与定点服务机构相当且价格低于框架协议服务机构的,经报省财政厅备案同意,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可以继续向该机构采购,在支付前办理集中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内网备案的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

请各单位在731日前提交内部机构备案申报表(详见附件),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2023-2024年度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内部机构备案申请表


浙江省财政厅

                                2023年7月17日

源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25&articleId=t%2BTxwDwSWrfbYwr5FPlOHg%3D%3D&utm=site.site-PC-37000.979-pc-websitegroup-zhejiang-secondPage-front.4.37989c70fabf11eea4981bfc85e8506e

 

上一条: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浙江省政府采购禁止行为清单指引(一)

关闭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66号 邮编:310018
电话:0571-86928121 传真:0571-86928005 邮箱:zcsb@zjtie.edu.cn
© 2014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浙ICP备09058249号